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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,自108年1月1日起,地政機關(單位)實際辦理工程者,得依「工程獎金支給表」提撥及發給工程獎金。
類別:
一般
公告起迄時間:
107-12-11 ~ 108-12-10
檔案:
來文.pdf
公告說明:
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7年12月10日總處給字第
1070058116號函辦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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